近期,娃哈哈集团关于“娃哈哈”商标转让的举动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娃哈哈集团于近日正式发布声明,详细阐述了此次商标转让的背景与进展。据悉,总计387件“娃哈哈”系列商标正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申请由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转移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追溯历史,“娃哈哈”系列商标最初登记在集团公司名下。在食品公司成立之际,集团公司以这批商标作为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了食品公司。这一出资行为不仅经过了专业评估,还得到了当时主管部门的批准。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被明确列入出资项下,部分商标更是通过资产转让的方式,由食品公司从集团公司处购得。
这一系列操作完成后,食品公司成功获得了“娃哈哈”系列商标的所有权,而集团公司则相应地获得了食品公司39%的股权。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向主管机关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
然而,由于集团公司与外资公司之间的历史纠纷,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工作未能顺利完成。需要强调的是,这一延误并非由于法律或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禁止转让事由所导致。
在“娃哈哈”系列商标登记于集团公司名下的期间,食品公司作为商标的实际权利人,不仅长期自用,还持续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这批商标。
针对此次商标转让事件,娃哈哈集团表示,目前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确保此次转让不会对集团公司的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