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市场监管趋严的背景下,IPO项目的撤回不再是逃避责任的“避风港”。近日,华理生物科创板IPO项目在主动撤回申请后,仍被上交所事后追责,这一案例再次凸显了“申报即担责”的监管原则。
12月23日,上交所连续发布了五张罚单,涉及华理生物IPO项目的发行人、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多名保荐代表人和会计师。这一系列处罚,源于华理生物在IPO审核过程中存在的多项问题,这些问题在现场检查中被一一揭露。
华理生物,一家专注于生物表面活性剂研发与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其IPO之路可谓一波三折。自2022年6月由民生证券保荐提交科创板上市申请以来,项目历经首轮问询与回复,但后续审核进程陷入停滞。直至2024年1月,项目因发行人与保荐人主动撤回而宣告终止。
然而,现场检查的结果却令人咋舌。检查发现,华理生物在收入确认、研发内控、资金流水及生产管理内控等方面存在多处违规。例如,在收入确认方面,华理生物与客户虽已形成固定交易习惯,但商品通过验收并实际使用后,却未及时确认收入,导致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研发内控不规范,研发费用核算不准确,以及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等问题也逐一浮出水面。
作为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在此次事件中难辞其咎。检查发现,民生证券未能充分关注发行人的收入确认、研发内控及研发费用披露,未能充分核查发行人的资金流水及生产管理内控等问题。这一系列的疏漏,使得民生证券未能履行好核查把关责任,导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受到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民生证券首次因保荐项目违规而受罚。在短短一个月内,民生证券已三次被罚。先是因保荐的创业板IPO项目恒业微晶被查出六项违规,收到深交所的罚单;随后,又因保荐科创板IPO项目福特科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被上交所采取监管警示处罚。此番华理生物项目再遭处罚,无疑给民生证券的投行业务蒙上了一层阴影。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上交所对华理生物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对民生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扶林、高强予以监管警示和通报批评,并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会计师刘文豪、徐文博也因未能充分履行核查职责而受到相应处罚。
这一系列处罚,不仅彰显了监管层对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的高度重视,也传递出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今年以来,监管层已多次强调“申报即担责”的原则,要求中介机构在辅导、审核、注册等各个环节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现场检查中的撤回企业“一查到底”,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监管层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未来,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将更加重要,其责任也将更加重大。只有切实履行好“看门人”职责,才能赢得市场的信任和尊重,为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