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中介不是中介、房东不是房东、房也不是那套房

   发布时间:2024-11-05 10:01 作者:胡颖

海曙区住建局关于浒泽房产的风险提示通报。截图自房交网

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以下简称“房交网”)上近日发布了一则关于海曙区浒泽房产经纪服务部(个体工商户)的风险提示通报,涉及多起房屋租赁纠纷,核心内容提到“该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房源图片骗取信息服务费”。

无独有偶,近日记者也收到了针对另一家“中介机构”的类似报料,实地暗访后发现,中介不是中介、房东不是房东、房也不是那套房……

匪夷所思的“高配房”

报料人说的这家“中介机构”叫“宁波海曙正丰房产中介服务部”(以下简称“正丰房产”)。

在“58同城·房产”平台上,记者找到了该机构一位牟姓“经纪人”(按平台在该工作人员姓名后的备注,此处暂称“经纪人”)正挂牌出租的一套房源——信息显示位于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月湖院区附近的迎凤社区北区紫薇巷,在12层楼的低层,40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卫,“全新现代风格装修”,衣柜、沙发、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智能门锁等通通都有,可拎包入住,月租只要1200元。

正丰房产挂牌该房源的线上页面。截图自“58同城·房产”平台

即使忽略以上信息,也忽略作为老旧小区的迎凤社区紫薇巷是否有总高12层的房子,单从以下照片来看,这套房已经是该社区内匪夷所思的“高配”存在。

正丰房产发布的该房源图片。截图自“58同城·房产”平台

记者发现“58同城·房产”平台上,还有另一位宁波海寓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寓生活”)的潘姓“经纪人”(按平台在该工作人员姓名后的备注,此处也暂称“经纪人”)也挂牌了一套迎凤社区北区紫薇巷的房源,除了楼层显示在总高7层楼的中层、月租略贵100元,其他信息大同小异,关键是图片和正丰房产这套一模一样。

海寓生活挂牌房源的线上页面。截图自“58同城·房产”平台

但这两套房却有两个截然不同的房源核验码,简言之,这就相当于一个人有两张身份证,一辆车有两个牌照。

而通过房交网核验,一个核验码显示房子在海曙城西客运站附近的金湖世家,另一个核验码显示房子在海曙储能学校丽园校区西侧的西湖花园,总之都和迎凤社区没有一点关系。

正丰房产标注房源核验码的核验结果。截图自房交网

海寓生活标注房源核验码的核验结果。截图自房交网

鉴于平台在两位挂牌人的姓名后,都备注了“经纪人”,记者又通过房交网查询了两位“经纪人”和两家“经纪机构”的备案情况,结果一无所获。

先交钱再看房

在正丰房产的房源挂牌页面上,写着“免中介”三个字。当记者通过平台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后,发现其中有两层意思:一是工作人员都在反复强调一句“我们不是中介”,二是“免中介”不等于“免费”——

现在中介机构在租房业务中比较普遍的操作是,免费带看,看中签约后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费。而接电话的这位自称姓李的女士表示自己不是中介,是“房东代理”,房子由房东直接带看,但其公司(也就是正丰房产),要在帮忙联系房东前先收一笔290元的“委托费用”,需要到“门店”支付。

所谓“门店”,是位于中山东路某大厦5楼的一间办公室,走廊里挂着一块写有“同城租房”的牌子,隐约能听到同层楼里有其他办公室传出与租房相关的说话声。

正丰房产办公室外牌子。记者摄 下同

正丰房产办公室内景。

正丰房产唯一在工位上的接待人员简单询问记者意向位置、楼层要求、入住人数、入住时间、租期长短等问题后,便一气呵成地输出了下面这段话——因为对于“看房规则”的解释过于清晰,记者决定整段保留:

“我们这边不是中介,不收中介费。看房是房东带你看,房子都是精装修的,押一付一。价格800元-1000元、1000元-1500元、1500元以上都是有的,优先安排看低价格。然后联系你的是客服,我们这边是接待,就是说我们给你提供房屋资源。现在找房子都是没有免费的,公司开在这里也是要盈利的嘛,我们这边也有个一次性的收费,一个是290元,一个是390元。290元是服务到你满意入住为止,390元是你合同到期后还能帮你找一次,下次你找或者你朋友找或者你家里人找都可以,没有时间限制。”

关于这笔290元或390元的费用,她表示后续跟房东签合同时,只要租期长于一个月,便可以抵房租,290元抵300元,390元抵400元。除此以外,不会再收取任何中介费。

那如果没有看中房子呢?该笔费用也不作退还。

她解释道:“你也不可能所有的房子都看不中啊。其实你在我们这边看不中,你在别人那边也看不中。因为现在房子都是共享的,中介那边有的我们也有。你看不好除非是你要求很高很高很高……”

于是记者选了290元那档。

记者付款收据。

记者付款凭证。

有意思的是,无论是电话里所谓的“客服”还是办公室里所谓的“接待”,全程都只问过“想看哪个位置”,不曾询问“想看哪套房”。当记者把房源挂牌页面展示给接待人员、指定想看这套时,对方只草草回答了一个“嗯”。

不一般的“房东”

交完钱,当记者见到带看房的“房东”后就发现,想看哪套房,确实不重要。

见面地点在迎凤社区的游河小区,总高7层,“房东”准备的房子在顶楼——一套“老破小”分成4个房间合租,共用厨房和卫生间,装修风格、设施条件和网上显示天差地别。

记者实际被带看的所谓迎凤社区最后一套出租房源。

“我不知道你看的是哪一套。”“房东”说,这是目前迎凤社区最后一间待出租的房屋,月租1100元,租期长的话可以再优惠100元。此外确实可以如正丰房产接待人员所说,抵扣300元房租,并且只需押一付一。

记者又掏出在“58同城·房产”平台上看中的那套“全新现代风格装修”房源。

“房东”表示,那套房源其实在离迎凤社区大概5分钟车程的世纪广场,是一套房隔出的6间中的一间,有独立卫生间,但所谓40平方米是算上了外面的厅,月租也不止网上显示的1200元,并且早已出租。

“反正你要什么类型的这附近肯定都可以给你找得到!”

从这句话,大概也能听出这位“房东”不是一般的“房东”。

在他朋友圈晒出的交通罚单上,记者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正是“58同城·房产”平台上那位和正丰房产挂出同款房源的海寓生活潘姓“经纪人”。如他所言,他也不是“中介”,即非“经纪人”,而是“二房东”。

“这房子是我们公司的。我们房子租过来,我再租给你,装修都是我们投的钱……我们专门做这个。”他同样称呼正丰房产为“中介”,表示和中介合作就是为了多一些消息渠道,正丰房产从他这里赚钱,他赚的只是房租的差价,“薄利多销”。假设租客以后直接联系他二次租房,还可以省掉“中间商”赚差价。

事后,记者请同事以租客的名义,再次通过“58同城·房产”平台提供的电话号码,直接联系了这位潘姓工作人员,询问找其看房如何收取中介费。他同样表示,自己是“二房东”,不收中介费或其他看房费用。

也就是说,租客在线上两个看似相同的房源中,不同的选择可能会收到一样的服务,却付出不同的钱,并且在选择正丰房产的情况下,其实选择290元档位也可以实现390元档位的“二次找房”服务,甚至是更多次。

租房务必当心这类房源和企业

发稿前,记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海曙区住建局已查实正丰房产涉及多起通过网络平台挂牌虚假出租房源恶意骗取租房信息费事件,并存在套用房源核验码行为;已要求各互联网平台暂停该公司房源发布两个月,并下架已发布房源,直至其整改完毕。

同时,海曙房管处也已在房交网上发布关于正丰房产的风险提示通报。

海曙区住建局关于正丰房产的风险提示通报。截图自房交网

目前,正丰房产发布在“58同城·房产”平台上的那套所谓“迎凤社区”房源,已显示“过期”。

发稿前正丰房产该套房源在“58同城·房产”平台上显示“已过期”。截图自“58同城·房产”平台

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类租房套路的核心思路,就是用明显优于房源实际情况的虚假图片和低租金,吸引租客电话咨询、交钱看房。当租客发现异常要求退款时,往往都会遭到拒绝,并且在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中往往早已埋下免责条款,维权也未必对租客有利。

以记者在正丰房产拿到的这份《房屋资源委托合同》为例,里面反复出现了“本公司不做线上指定房源(以线下实际为准)”“网站所有资料和图片均为广告效果,均以看现房为主”等,也写明了“若乙方提出的房源要求,不符合该地区房屋类型或房屋租金的基本要求,甲方则不承担任何后果,并且不退还乙方的委托费”等。

记者从正丰房产拿到的《房屋资源委托合同》。

“往往租客浪费了很多时间看不合适的房,最后如果房子还行,就妥协租下了,否则钱就没了,有些甚至对方人都找不到了,而有些被查处的公司可能过一阵又换壳注册。”因此该负责人提醒,租客在前期线上找房时,就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尽量“避坑”。

一是小心租赁核验码查不到或对不上的房源。

早在2022年,市房管中心已明确,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对外发布住房租赁房源前,须通过宁波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房源核验,并在发布时标注租赁核验码,未取得租赁核验码的房源均不得对外发布。租客可以通过房交网(www.cnnbfdc.com)-“住房租赁”-“房源验真”,进行核验。

二是小心挂牌信息中出现异常信号的房源。

比如租金明显低于地段内市场水平,再比如房屋图片显示的户型、装修、设施甚至窗外景观明显不符合地段和小区实际,还比如在挂牌描述中就已出现“房源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看现房为准”“网站所有展示房源信息及图片均由房东自己提供,如有不符,以实地房源信息为准”等“货不对版”的铺垫话术。

正丰房产和海寓生活挂牌页面上“货不对版”的铺垫话术。截图自“58同城·房产”平台

三是小心“伪住房租赁企业”和有“不良前科”的企业。

所谓住房租赁企业,是指将自有房屋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他人房屋提供给承租人居住,并以自己的名义与承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企业。

市住建部门已在10月初发布的《关于加强租赁纠纷投诉调处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未取得经纪机构从业资格的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居间、代理等房地产经纪业务。

“从正丰房产和出租房屋的关系,以及它的业务模式来看,它从事的就是房地产经纪行为,但未进行经纪机构及人员备案,只是申报了租赁企业。而海寓生活的情况确实就属于租赁企业了。”该负责人解释,租赁企业在“58同城·房产”这类平台挂牌出租房源,一般没有备案要求,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完成开业申报即可,要比经纪机构简单得多。

因此,有些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兼具两者、实际从事房产经纪行为的企业,会“擦边”按租赁企业申报,企图躲过房产经纪行为监管要求。这也是正丰房产工作人员反复强调自己“不是中介”的原因。至于平台显示这类企业的工作人员为“经纪人”,是有问题的。

正丰房产的营业执照(副本)。截图自“58同城·房产”平台

确实,在房交网上申报的租赁企业中,记者核实到了正丰房产和海寓生活。

正丰房产和海寓生活的租赁企业申报。截图自房交网

因此,租客在线上找房时,可以到房交网-“信用评价”-“租赁企业”/“经纪机构”/“经纪人员”页面,搜索核实挂牌房源的企业和人员是否真实具备房屋经纪从业资格。

基于住建部门建立的房产交易行业信用评价和检查通报机制,租客还可以在具体的企业、人员信息页面上看到其信用信息,在“信用评价”-“检查通报”页面看到企业的风险提示通报、违规行为通报等。这些都能帮助租客做好房源挂牌企业和人员的“背调”。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大家在找房、租房过程中发现以上类似或其他租赁乱象,欢迎按以下联系方式举报。住建部门将持续核实查处违规租赁行为,记录租赁企业、经纪机构不良信用信息,第一时间对外公示,帮助租房群体提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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