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闯红灯被撞,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发布时间:2024-10-18 07:21 作者:李娜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成都交警积极行动,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活动,旨在与师生们共同打造一条平安的上学路。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孩子们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有时会因打闹或追逐而不慎跑到马路上,甚至差点闯红灯。这种行为不仅危险,还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实际上,已有两起因小朋友闯红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被媒体公开报道。

第一起事故发生在四川绵阳。2024年7月25日,两个男孩在人行横道绿灯时跟随家长走到了路对面。然而,当其中一个孩子在人行横道变成红灯时突然跑步折返,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汽车相撞,造成轻伤。交警认定,男孩因闯红灯和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过马路,负事故全部责任。

另一起事故则发生在2020年5月15日的河南济源。一名四年级学生小明为了赶一趟公交车,闯红灯奔跑过马路时不幸被一辆正常通过路口的越野车撞倒,全身仅有几处表皮轻微擦伤。经调查,小明闯红灯过路口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他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而越野车则因无过错而不承担事故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两起事故中交警的判定依据是什么呢?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四川省反家暴知识普及基地研究员贺海燕对此进行了解释。她指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同时,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这两起事故中,由于小朋友闯红灯有过错在先,且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存在过错,所以由小朋友的监护人承担了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

为了保障孩子们的交通安全,贺海燕提醒小朋友们,在步行交通中要时刻注意安全。她建议小朋友们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并与机动车、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她还强调了过马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并严格按照交通指示信号灯通行的重要性。

贺海燕还特别提醒小朋友们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以及不要东张西望或低头玩手机等。她强调,过马路时必须走斑马线或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并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

总之,交通安全对于每一个孩子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通过了解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我们可以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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