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迎新规,先涨后补将被罚?

   发布时间:2024-10-16 16:05 作者:顾青青

近期,国家消防救援局网站发布消息称,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行动,以全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专班名义发布通知,旨在明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条件、流程管理及回收相关事宜,指导各地规范实施以旧换新工作。

通知特别强调了补贴条件的规范性,要求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和门店公开承诺,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的最低成交价。对于利用政策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将取消补贴资格,责令退还补贴,并依法依规纳入失信黑名单,进行行政处罚。

在流程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公示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门店清单,并制定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补贴标准和方式。鼓励采用支付立减等方式直接惠及消费者,加快核销拨付进度,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门店的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政策补贴信息通俗易懂。

针对老旧电动自行车的回收,通知提出,各地需公布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名录,并确保每个城市至少有2家回收企业参与。回收企业与销售企业、蓄电池生产企业及销售门店需建立协作机制,畅通回收价格咨询和交易渠道。严禁回收的电动自行车车架、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流入二手市场和改装黑作坊,一旦发现骗补行为,将移出回收企业名录,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对于回收环节的存储安全,通知特别指出,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动力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应做到“一日一清”,由回收企业运送至指定地点安全存放,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违规储存。活动期间,需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此前,为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商务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已联合出台了《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根据多省市公布的政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普遍补贴约500元,具体补贴金额以各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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