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转公贷款最新攻略!如何办理一文读懂!

   发布时间:2024-10-15 17:51 作者:孙雅

成都市近日正式印发了《成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标志着即日起,成都市居民可以申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即“商转公贷款”。

该管理办法规定,凡在成都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均可将其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前提是所购住房位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土地用途为住宅。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条件包括:借款申请人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和房屋产权人,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银行已同意提前偿还,所购住房为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的唯一住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等。

值得注意的是,若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将不予贷款。同时,楼龄超过30年、砖木结构、无独立厨卫,或被鉴定为危房、已改变产权用途的住房,也不符合贷款条件。

商转公贷款的可贷金额将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包括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公式计算的额度、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住房价值、还贷能力等因素后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所购住房资料、原商业贷款资料等一系列相关材料。具体的办理流程可咨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有望为成都市居民提供更加灵活的住房贷款选择,减轻其还款压力。同时,这也将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成都市的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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