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股票遭严查,新易盛、天顺股份实控人被立案

   发布时间:2024-12-22 21:04 作者:陈阳

近日,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环境持续收紧,对股东减持行为的监管力度显著增强。证监会严厉打击违规减持行为,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这一趋势在最新发生的两起立案调查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据悉,新易盛与天顺股份两家上市公司近日分别发布公告,披露其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具体而言,新易盛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高光荣,以及天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均在2024年12月20日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通知或告知书。

两家公司在公告中均强调,此次立案调查针对的是实际控制人个人的股票转让行为,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运营产生任何影响。市场对此类违规减持行为保持高度关注,而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则彰显了其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部分违法违规行为频发,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此,证监会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减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4年,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减持制度,提升了法律位阶,使规则体系更加清晰明确。

这些新规不仅规范了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减持行为,还全面封堵了可能存在的规则漏洞,严格防范各类“绕道减持”行为。通过强化股东减持约束,明确投资者预期,新规有助于引导投资者形成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为市场的长期稳定奠定基础。

证监会坚持依法从严打击违规减持行为,对各类违规减持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2024年以来,已有多起因违规减持被处罚的案例。例如,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王泽龙因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威帝股份时任董事陈振华因在业绩预告披露前十日内减持股票被警告并罚款;罗欣控股和集晶香港也因限制期转让股票行为被处罚。

监管层强调,允许合法合规减持,但坚决打击违规、绕道减持行为。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已要求回购、差价上交,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投资者也应提高警惕,关注公司的合规情况,理性投资,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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