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骗取13万余元退款,女子被判刑二年

   发布时间:2024-11-15 09:16 作者:杨凌霄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利用网购无理由退货规则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小雅(化名)因虚假退货骗取商家财物被起诉。

据悉,小雅在购物后故意退回空包裹或只退赠品,以此骗取平台的退款。随后,她将未退回的商品转卖给回收商家,从中获取二次利润。为避免被平台发现,她频繁更换账号进行虚假退货。

在短短五个月内,小雅利用自己及他人的账号,购买了手机、电脑、手表等高价物品,并通过虚假退货的方式,累计骗取退款高达13万余元。

青浦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小雅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然而,考虑到她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因此法院决定对她进行减轻处罚。

最终,小雅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同时,法院还决定没收她用于作案的手机。

该案判决现已生效,小雅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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