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紫萱
10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了解到,成都市正式发布了《关于推进成都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建设路径、服务项目及保障措施,以满足老年人特别是经济困难、有照护需求的老年人,以及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将于11月17日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具体有哪些政策?我们一起来看看。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成都市将实现城乡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区五级和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同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也将得到不断完善。至2027年,具有成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将成熟定型,“15分钟养老服务圈”进一步优化,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家庭养老得到有力支撑,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五大方面共18项重点任务。首先,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包括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区五级和农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其次,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如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等。同时,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完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场景,并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政策还注重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发展,完善相关标准和统计数据标准化工作。最后,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加强财政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用地支持政策等。
《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拓展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共计35项,新增了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老年教育、老年人意外保险、子女护理假等项目。这些项目涵盖了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三大类型,旨在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还鼓励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转变经营理念,聚焦“新老人”的新需求,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并重点发展上门助浴、认知症夜间照护、安宁疗护等新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通过创新开展复合型开放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行动,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构建社区、居家、机构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格局。
成都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成都市养老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老年人的幸福晚年生活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