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蹭”了贵州茅台名称、包装、装潢,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后来又“蹭”了与娃哈哈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被罚;这是一“蹭”到底的节奏?据统计,因“蹭”这一行为,贵州娃茅酒业旗下两公司累计罚款超80万。
近日,据企查查显示,娃窖酒业(杭州)有限公司因其足以引入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点联系的混淆行为被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处罚30万元。
据处罚显示,当事人使用某品牌字样、宗某某形象以及某品牌公司相关文字内容用于当事人企业及商品宣传,引人误认为是某品牌商品或者与某品牌集团存在特定联系,据多家媒体报道,对于娃窖酒业具体处罚原因,应该是与“蹭”娃哈哈商标有一定的关系。
另于2023年8月23日,同一公司旗下的杭州娃茅酒业也因实施混淆行为被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1.5万元。
早在2022年9月28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在官网发布声明,否认与娃茅酒的关系:我司未参与“娃茅”白酒的生产、销售、推广等任何活动,也未向该产品提供过品牌、企业名称等任何授权。该产品及生产企业与我司无关;次日,娃茅酒业也在自己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娃茅酒与娃哈哈集团无关,且公司从未使用娃哈哈的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酒。
自2023年5月以来,娃窖酒业股东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多个商标,包括娃窖、窖哈哈、娃台、hatai丨哈台、娃茅等,其中已注册成功15个,驳回待复审的7个,商标国际分类涉及酒、啤酒饮料、食品、方便食品、医药、广告销售等类别。
据企查查显示:娃窖酒业(杭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3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吴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其股东为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遵义红色诗篇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股为51%、49%,实际控制人为宗泽后。
记者 伏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