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航领域将迎来一次重要的服务升级。从2024年12月1日起,航空旅客运输服务将全面推广使用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简称“电子行程单”),此举旨在为广大旅客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体验,同时简化单位的报销流程。
根据最新规定,旅客在完成机票行程后的180天内,可以通过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企业的官方网站、移动应用、客服热线等多种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值得注意的是,电子行程单仅涵盖机票本身,不包括退票、选座、超重行李等额外服务费用。
若旅客在180天期限后仍需电子行程单,则需与航空公司协商解决。目前,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航空旅客运输服务暂不支持开具电子行程单。
电子行程单的全面应用将为旅客带来显著便利。通过自动化的开具和交付服务,旅客无需再等待纸质行程单的邮寄,直接通过电子方式即可满足各种需求,从而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对于单位而言,电子行程单的实施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财务人员可以利用电子行程单实现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操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单位还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直接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照规定进行勾选抵扣,避免了繁琐的换算过程。
为确保这一改革的平稳过渡,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设置了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以及其他发票将并行使用。但值得注意的是,三者之间不得重复开具,以避免混乱和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