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证监局与浙江证监局相继披露,长江证券与财通证券因存在多项违规问题而分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悉,长江证券的违规事实主要包括部分业务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从业人员注销登记不及时、解聘流程不规范、薪酬递延支付标准未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履职稽核不到位以及离任审计不及时等问题。而财通证券则存在任免职、兼职等事项报备不规范、从业人员登记管理缺失、分支机构负责人超期代职以及人员管理内控不健全等情形。
两家券商的违规行为均触及了证券行业高管及从业人员管理的相关红线。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应确保从业人员符合任职条件并及时办理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同时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稽核审计。
今年第三季度券商罚单数量高达127件,显示出监管部门对券商行业的严格监管态势。监管机构通过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明确行业标准和监管要求,旨在推动券商行业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在此背景下,长江证券和财通证券的违规案例为行业敲响了警钟。两家公司需深刻反思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合规经营。同时,其他券商也应引以为戒,坚持合规底线,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