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以及民航局近日联合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旨在推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进入全面数字化时代。自2024年12月1日起,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将作为全新的电子发票形式,在民航领域得到广泛推广。
此举预计将极大地方便旅客的出行体验,同时简化单位的报销流程。旅客将能够通过航空公司或代理的官方网站、移动应用或服务热线等渠道,在行程结束后180天内申请电子行程单。这一新措施不仅免去了纸质行程单的邮寄费用,还通过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服务满足了旅客的多样化需求。
对于单位财务人员而言,电子行程单的推广意味着可以实现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业务流程的无纸化管理。他们只需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就能轻松查询增值税税额并进行勾选抵扣,从而省去了繁琐的计算过程,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
公告还设立了一个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期间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以及其他发票将并行使用,以确保平稳过渡。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随着电子行程单的广泛采用,预计纸质行程单的使用将大幅减少,进而显著降低与之相关的印制、发放、回收及系统维护成本,为整个民航行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