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网络传销立法,直销监管如何接轨国际?研讨会热议!

   发布时间:2024-10-18 13:32 作者:吴俊

2024年直销监管与执法国际研讨会在上海成功举办,此次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主办,主题为“守护·发展·共赢”。会上透露,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中国直销企业数量达到88家,拥有823个分支机构和超过1.4万个服务网点。自2013年至2023年间,61家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总额累计达到2053亿元,整体经营总额高达8785亿元,纳税额达1641亿元。

直销,作为一种无固定店铺、面对面销售的营销方式,近年来在中国市场逐渐发展壮大。世界直销联盟将其定义为直接面向消费者推销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一种经销方式,而《直销管理条例》则具体规定,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这种销售模式以人际关系网络为渠道,与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形成鲜明对比。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总监许新建在会上表示,近年来直销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直销市场经营秩序持续改善,直销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直销领域的国际合作也在不断深化。外资直销企业在中国的表现尤为突出,累计直销经营总额达到1912亿元,纳税总额1472亿元,直销纳税额290亿元,公益慈善投入总额20亿元。

然而,直销与传销之间虽仅一字之差,却存在本质区别。传销被《禁止传销条例》定义为一种通过发展人员、计算报酬、要求交纳费用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健指出,随着打击传销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传销活动逐渐向线上转移,呈现出网络化发展的新趋势。网络传销具有灵活性高、活动隐蔽、传播速度快等特点,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更大。

面对传销的新趋势,王健表示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传销组织的发起人、负责人、组织者等,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远离传销犯罪。

现行《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施行至今已有19年。随着互联网领域移动支付、5G技术、直播带货等的飞速发展,直销市场面临新的变化,条例修订迫在眉睫。据悉,条例修订将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力求在保护创新发展与完善治理规则之间找到均衡点。

中国政法大学原商学院创始院长、法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孙选中表示,此前的条例还局限于单纯的人员直销管理,逐渐与现实脱轨。如果规则不调整就无法发挥效用,甚至会被滥用,导致被所谓的“传销”欺骗。他建议,直销条例应与国际通行的多层次直销相接轨,并根据经济规律和实际国情做出适度调整。

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平台管理处处长张宏岩指出,当前有关网络传销的相关立法规范相对滞后,建议增设打击网络传销的重要内容,理清网络传销的定义范围,为监管执法提供依据和指导。

随着《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修订工作的提上日程,直销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直销企业需要在规范与发展的双重压力下寻求创新突破,同时监管部门也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监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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