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未代缴罚金致当事人限高8年 当地司法局:责令补缴罚金也申请撤销限高令丨封面深镜

   发布时间:2024-10-21 19:44 作者:郑浩

记者 宋潇

因涉及一起合同诈骗案,内蒙古男子巫超(化名)在安徽被处以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他委托了安徽绩溪县的一位律师为其代理辩护并托其缴纳罚金。

当他服刑完毕准备回归社会正常生活时,却发现,自己因没有缴纳罚金及滞纳金被限制高消费长达8年时间。10月21日,记者联系到巫超时,他表示这个事情当地司法部门已经介入查清楚了情况,已经责令当事律师补缴罚金,并申请撤销限制高消费禁令。

服刑出狱后因“未缴罚金”限高8年

巫超告诉记者,2015年至2016年间,他在安徽宣城市绩溪县涉及一起合同诈骗案,“当时这个案子的情况是,公司没有金融资质,但可以给客户贷款,完事了就收客户会员费,公司要跑路,我们当时害怕公司发不了工资,就收了客户的钱没交到公司,自己私自用了。”

案件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巫超委托了绩溪县胡志泽律师事务所的胡志泽律师代理辩护,经绩溪县法院审理后,处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2016年7月22日服刑完毕。

巫超(化名)与胡律师的短信聊天记录

巫超说,2016年12月2日,胡志泽打电话到他家里,称法院要求缴纳罚金并滞纳金100元,次日他家属银行卡转账至律师账户10100元。但这位律师未及时将这笔罚金以及滞纳金交到法院,导致巫超被“限高”8年。

律师未转缴罚金害自己“限高”

男子到当地司法局投诉

2023年10月,巫超打算和朋友一起做生意,在查询自己相关信息和材料后发现,自己怎么突然被法院“限高”了?不能坐飞机、动车,被限制了高消费。他联系绩溪法院,这一查才发现,当年的案子罚金根本就没缴,自己才因此被限高。

“我就纳闷了,当时的案子罚金,我不是让律师委托代缴了吗?我就马上又联系到胡志泽”。记者从巫超提供的与胡志泽短信记录中看到,巫询问“我那个事查到了没?”胡志泽回复称“银行流水已经打出来,太多了,这个时间点100多页”“2018年7月6日交了退赃款,总的退赃款是19918.18元”。胡志泽还说,因为年限太久近十年了,原来经办人员已退休,要查起来不容易。

由于久久未达成统一意见,巫超2023年下半年到银行贷款无法办理、不能购买高铁票,实在是工作生活都受到切实影响,自己于是到绩溪县司法局反映此事。结果司法局介入后,胡志泽当天就到法院缴纳了罚金。

司法局:责令律师补缴罚金并申请撤销限高令

记者获取到的一份由绩溪县司法局发布的关于xx投诉事项答复中看到,当地司法局认为,胡志泽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为缴纳罚金一事,虽不在代理服务事项范围,但基于委托关系,对方出于信任要求代为缴纳罚金,且胡志泽本人已接收相关转账款项,应本着诚信原则及时处理此事,做到案结事了,此后却因疏忽遗忘等原因导致迟迟未交,当事人xx在2023年得知罚金未交被限制高消费,再次找到胡志泽律师要求处理,此时胡志泽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补交款项,并做好妥善处理,而胡志泽律师久拖不决最终导致投诉发生。

绩溪县司法局作出的关于xx投诉事项的答复(受访者提供)

绩溪县司法局作出的关于xx投诉事项的答复(受访者提供)

司法局认为,胡志泽律师的行为有损当事人权益,并有损该县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司法局已责令胡志泽律师补缴罚金,并申请撤销巫超限制高消费禁令;已组织胡志泽律师和巫超家属见面,当面说明情况并致歉,由局领导对胡志泽律师进行约谈提醒,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但是关于投诉人巫超提出的民事赔偿事项,因双方争议较大,当地司法局也表示,经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双方通过合法合理途径解决。

21日上午,记者也联系到胡志泽律师,在电话中他得知关于巫超的投诉内容和进展后,胡泽泽律师表示:相关情况可以跟当地司法局沟通,“司法局已经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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