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涉及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的案件。一名15岁的中学生小徐,擅自使用其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游戏,随后又利用母亲的微信账户为游戏充值近5000元。小徐的母亲在发现此事后,提起诉讼,要求游戏平台和收款方全额退款。法院在一审中,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裁定二被告公司退还2000元充值款,二审维持原判。(此事件于10月16日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法院未支持全额退款,表明在处理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问题时,既要遵循平台规定,也要依据法律法规。法院综合考虑了双方的过错,判定未成年人和其家长也需承担部分责任,这一裁决体现了公平公正的法理原则。
近年来,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国家新闻出版署于2021年8月30日发布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游戏禁令,要求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并使用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和登录。同时,最高法也出台了相关新规,为家长申请退还孩子游戏充值款提供了法律途径。
尽管实名认证和司法救济措施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和挽回家长损失提供了保障,但仍有不少未成年人通过冒用身份、租号等方式绕过这些机制,导致家长要求返还游戏充值款的纠纷频发。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支持全额退款成为了家长们关注的焦点。
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身份进行游戏充值,是否应全额退款,关键在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平台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未成年人能轻易冒用家长身份登录网游,表明游戏企业在落实防沉迷机制上存在疏漏。特别是当游戏企业故意为未成年人绕开防沉迷机制提供便利时,应承担全额退款的责任。这样才能促使游戏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游防沉迷机制。
然而,问题的另一方面在于,作为监护人的家长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有效预防其沉迷网络。但遗憾的是,一些家长既未教育引导孩子远离网游,也未对自身手机设备、微信账号和支付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导致孩子能轻易冒用家长身份进行游戏充值。
在此类情况下产生的消费款项,家长监护不力的因素也不容忽视。司法实践中,法院大多会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裁定游戏企业返还部分款项,而非支持家长全额退款。这种裁决既体现了对游戏企业和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公平保障,也是对家长的一种提醒。
防止孩子沉迷网游并进行不合理消费,家长始终是首要责任人。家长应从司法个案中汲取教训,主动履行好监护责任,避免孩子沉迷网游并造成经济损失。家长不应将希望完全寄托于未成年人退款机制,认为平台对未成年人打赏负有全额退款的义务。这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无助于切实解决孩子游戏沉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