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改税全面扩围,对企业居民有何影响?专家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17 14:08 作者:胡颖

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保护珍贵的水资源,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近日联合发布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并决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该办法详细规定了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以及税收优惠等核心税制要素。

为何选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这背后的原因与我国水资源现状紧密相关。我国水资源匮乏,人均资源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分布不均,众多省份正面临水资源短缺的严峻挑战。税收作为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在提高节水意识和保护水资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2016年以前,我国主要通过征收水资源费来合理利用水资源并促进节约用水。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指出,以往的水资源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够规范、统一的问题,而税收制度则能提供更统一的执行标准。

自2016年起,我国开始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河北作为首个试点省份,于7月1日正式启动。随后,北京、天津、山西等9个省区市也纳入了试点范围。2019年,《资源税法》正式将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写入法律,为全面推广奠定了法律基础。

此次实施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税额标准、税收优惠、收入归属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与之前的水资源改革试点相比,新的办法将纳税地点由生产经营所在地调整为取水口所在地,并对水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和对象进行了进一步界定。

樊勇院长解释,这种调整使得税收能够用于当地的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同时减少了水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提高了水的利用效率。

新的办法还对税额标准进行了明确,实行差别税额,对取用地下水和水资源严重短缺及超载地区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同时,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等情形免征水资源税,对超出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等情形则授权地方减免,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先进值的相关纳税人给予减征。

樊勇表示,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对水的依赖程度较高,因此目前对农业生产取用水采用免税政策。同时,对于非农业产业,也鼓励提高用水效率,达到一定程度即可享受减税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后,水资源税收入将全部归属地方,适当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那么,水资源费改税对企业和居民用水会带来哪些影响呢?根据《办法》,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不计入自来水价格,原则上不因改革增加用水负担。

樊勇院长强调,从制度设计上来看,此次改革对最终端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用水成本没有影响。

同时,新的办法还采取差别税额标准,对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等非常规水源实施免税政策,以激励企业环保用水。而对于高耗水行业和超计划取用水等行为,则将明显提高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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