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规出台:共筑公平透明健康的网络市场环境
近年来,网络市场中的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频发,诸如“刷单”好评、流量劫持、反向刷单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对此,《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设定了明确的认定标准,为网络竞争秩序划定了底线。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不断翻新,原有的认定标准显得力不从心。《规定》的出台,旨在以坚实的法治基础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然而,立规矩仅是第一步。治理网络不正当竞争需要精准施策、多部门协同作战。市场监管部门虽为主导,但司法、网信、工信等部门也应积极作为,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例如,贵州某地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方式,全面排查整治了网络餐饮平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平台企业作为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的重点,同时也是协同治理的关键。平台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竞争行为,特别是对数据算法滥用等新型常见问题进行规制。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将使所有企业受益。
消费者作为网络市场的参与者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应积极参与到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中。面对诱人的网络宣传和“有偿好评”,消费者应谨慎辨别、坚决拒绝,并及时举报投诉不正当竞争行为。只有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才能让隐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处遁形,让数字经济既有秩序又有活力。
“高尚的竞争是一切卓越才能的源泉”。共同营造公平透明健康的网络市场环境,将激发各种创新和奇思妙想,使数字经济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