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纵横股份(688070.SH)公告披露,其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警示函中指出,公司在财务处理上存在问题,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和部分收入跨期确认,这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符。
具体而言,2023年末,公司对某一客户的222.6万元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足,少提了211.47万元的坏账。同时,公司在2022年提前确认了部分2023年才完成验收的销售产品收入,导致2022年多计收入207.6万元,而2023年少计收入207.6万元。
四川证监局认为,纵横股份及相关责任人任斌、刘鹏、李小燕对上述财务问题负有责任,因此决定对他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于警示函,纵横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表示将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以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