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拟对东南亚四国光伏产品征高额反倾销税,中国企业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24-12-01 06:01 作者:赵磊

近日,美国商务部对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产品启动了反倾销税调查的初步裁定。这一行动是在2024年4月,由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联盟委员会提出“双反调查”(反倾销和反补贴)申请后,美国商务部于5月正式启动的。

根据美国商务部11月29日发布的公告,初步裁定显示,这四国的晶体光伏电池产品,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反倾销税率范围在0%至271.28%之间。然而,这一裁定仅仅是初步结果,最终的决定预计将在2025年年中公布。

公告指出,具体税率因企业和国家而异。例如,韩华Hanwha Qcell在马来西亚的工厂被裁定为0%反倾销税率,而针对整个越南(Vietnam-Wide Entity)的反倾销税率则高达271.28%。相比之下,早前公布的反补贴税率较低,国内主要光伏企业的反补贴税率在0.81%至8.25%之间。

此次裁定对东南亚四国的光伏产业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那些在中国光伏企业布局下的工厂。由于美国历史上多次对进口光伏产品施加贸易壁垒,包括对中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双反”调查、201关税、301关税、UFLPA法案以及东南亚反规避调查等,中国光伏企业及其配套辅材已逐渐通过向东南亚转移产能来规避关税限制,进而进入美国市场。

然而,此次“双反”裁定可能导致东南亚四国向美国出口光伏产品的优势大幅削弱,甚至丧失出口能力。同时,在美国本土光伏组件产能迅速增长的情况下,预计未来美国的光伏供给格局将从以东南亚一体化出口为主转变为“进口材料+本地组件”的形式。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这一变化无疑带来了挑战。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曾表示,未来东南亚四国的产能在进入美国市场时将面临征税,由于税率过高,越南的产能可能不再具备进入美国的条件;而马来西亚和泰国在出口组件方面可能失去机会,但在电池市场仍有一定机会。

面对这一形势,晶澳科技在路演活动中透露,尽管面临“双反”税率较高的风险,但公司仍将继续向美国市场出货,并计划利用美国本土的组件工厂来满足供应需求。同时,公司也在积极考察美国和东南亚四国之外其他国家的产能投资机会,以应对潜在的市场变化。

 
 
更多>同类内容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本栏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