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Ts信披新规出炉!沪深交易所详解年报、中报、季报新要求

   发布时间:2024-11-30 18:01 作者:王婷

近日,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了针对基础设施REITs的两项重要定期报告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REITs市场的信息披露行为。这两项指引分别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6号——年度报告(试行)》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7号——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试行)》,对REITs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发布的指引从多个维度强化了REITs的信息披露要求。首先,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要求各业务参与人,包括基金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原始权益人、基金托管人等,在信息披露过程中需承担的责任。特别是强调了原始权益人应建立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规范,确保信息保密,而运营管理机构则需持续跟踪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状况,并对披露信息进行确认。

为了提升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针对性,两项指引还特别突出了基础设施REITs的特性,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披露要求进行了细化。例如,新增了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具体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重大资本性支出、资产减值计提、资产交割、改造扩建、投资性房地产等关键信息的披露要求。这些新增内容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REITs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在信息披露的层次上,指引也进行了合理安排。年度报告要求内容详尽,全面覆盖REITs的运营、财务和重大事项等方面。而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则在满足投资者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了适度的内容简化,以降低业务参与人的信息披露成本。例如,中期报告相较于年度报告,无需包含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同时删减了部分非核心披露内容。

两项指引还规范了基金层面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基金产品概况、基金财务、基金交易和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披露要求。在财务方面,明确了主要会计指标、费用收取、投资性房地产和资产减值等关键信息的披露要求;在交易方面,细化了关联交易、资产交割和资产组合投资等事项的披露要求;在重大事项方面,则强调了重大资本性支出、改造或扩建、承诺履行等事项的披露要求。

自REITs试点启动以来,我国REITs市场迅速发展,产品数量和规模持续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场已上市51只REITs产品,募集规模超过1500亿元。这些REITs产品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财富配置选择。部分REITs产品如中金厦门安居REIT、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等,年内回报率超过了20%,展现了良好的投资回报。

随着REITs市场的不断发展,沪深交易所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构建更加透明、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REITs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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