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文拐卖14名儿童案件28日二审开庭,一审曾被判死刑,受害家长索赔6元

   发布时间:2024-11-28 09:05 作者:赵磊

备受关注的“人贩子王浩文拐卖儿童案”有新进展。11月27日,被拐儿童家长之一“雷公”雷武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该案将于11月28日在四川南充二审开庭审理。

此前,王浩文在2006年、2015年已因拐骗、拐卖儿童多次入狱。2023年4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王浩文不服提出上诉。四川高院以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追加王浩文的遗漏罪行,被王浩文拐骗、贩卖的儿童从8名增加到11名。至此,王浩文前罪加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27日,雷武泽告诉记者,在一审法庭上,王浩文仍在狡辩,拒不认罪。他将赶赴现场去见证本次开庭,希望法院能够维持死刑原判,也希望王浩文认罪。雷武泽将向王浩文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他公开忏悔赔礼道歉,并向我们夫妻俩赔偿寻亲交通费、误工费、精神伤害费等各1元,共6元钱,要让人贩子知道既要付出刑事代价,也要付出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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