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四川凉山出台促进消费等4个方面共11条政策

   发布时间:2024-10-23 21:01 作者:周伟

记者 罗石芊

10月21日,四川省凉山州出台《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从促进消费提质增效、继续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推进产业转型升级4个方面,推出11条政策措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在促进消费提质增效方面,继续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等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给予一次性贴息;实施旅行社入境游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接待来凉山入境过夜游客达300人次、500人次、1000人次的旅行社,州级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

在继续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方面,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须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招工成本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支持缓解工业企业融资难,对县(市)依法合规设立稳增长应急转贷资金池的,省州财政按一定比例对资金池给予资金占用成本补助。

为推进企业快速成长,凉山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

以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为例,在此期间,项目前期审批手续齐备、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州级重点工业项目,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元)—3000万元,州级财政给予40万元的激励;达到3000万元(含3000万元)—4000万元,州级财政给予50万元的激励;达到4000万元(含4000万元)—5000万元,州级财政给予60万元的激励;达到5000万元以上,州级财政给予80万元的激励。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州级财政再增加20万元的激励。

针对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上,2024年生产规模50亿元(含50亿元)以上,且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州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激励;年生产规模30亿元(含30亿元)—50亿元,且比上年同期增长15%-25%、25%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州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激励;年生产规模10亿元(含10亿元)—30亿元,且比上年同期增长15%-25%、25%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州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激励;年生产规模5亿元(含5亿元)—10亿元,且比上年同期增长15%-25%、25%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州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激励。

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对全州符合条件的肉牛(含牦牛)能繁母牛的农户和养殖场,实施肉牛稳产提质激励;对规模以下和新建投产入规入统的工业企业,月度申报首次入统的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等,继续实施“转企升规”激励。以上措施与省州已出台政策重合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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