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了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进一步优化,此举旨在深化两地在资本市场领域的合作,并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跨境理财需求。为此,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了全新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废止了旧的暂行规定。
新的《管理规定》带来了多项重要调整。首先,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比例限制得到了放宽,从原来的50%提升到了80%。这一变化预示着香港基金在内地的市场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投资者将有更多选择。其次,在投资管理职能方面,新规定适当放松了转授权限制,允许香港互认基金将其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的海外关联机构,这将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灵活性。
新规定还为未来更多类型的常规产品纳入香港互认基金范围预留了空间,这意味着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需求的变化,香港互认基金的产品线将更加丰富多样,满足更多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
此次优化措施的出台,是中国证监会持续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深化与香港的合作,证监会旨在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同时也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更多优质的跨境投资选择。
在实施新规定的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开放与安全并重的原则,确保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同时,证监会也将持续做好《管理规定》的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惠港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为两地投资者创造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