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发布新规定,针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动态数据报送提出了明确要求。此举旨在加强对无人机飞行的监管,确保飞行安全。
根据公告,无论是轻型、小型、中型还是大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人在实施飞行活动时,都必须保证航空器能够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简称UOM)实时联网报送飞行动态数据。同时,规定强调,在航空器运行过程中,报送功能不得关闭。
公告还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方提出了要求,必须确保其生产的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具备在飞行过程中按规定向UOM报送飞行动态数据的能力,从而实现对无人机飞行的全面监控。
关于数据报送的接口标准,公告明确将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MH/T4053)执行,确保了数据报送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对于已经向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驾驶航空器空管信息服务系统(UTMISS)报送飞行动态数据的,公告要求将报送接口切换至UOM,并给出了具体的切换时间表和联系人信息,便于相关方及时进行调整和咨询。
同时,公告也提醒尚未实现报送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方,应及时按照上述接口标准向UOM报送飞行动态数据,以确保自身产品的合规性和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