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颁布了《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为证券公司的收益凭证业务提供了全面的规范框架。该办法旨在明确业务定位,强化风险管控,并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收益凭证作为证券公司场外业务的一部分,在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拓宽证券公司流动性管理渠道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新管理办法从六个方面对收益凭证业务进行了规范,包括明确业务定位、强化风险管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
![图1: 收益凭证业务流程图](图片链接)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新办法强化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并坚持审慎原则设计浮动收益凭证。同时,在金融风险防范上,根据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实施分级管理,控制信用风险。
新办法还为收益凭证作为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有助于证券公司快捷满足资金需求,拓宽流动性管理渠道。目前,全市场存量收益凭证规模已超过3800亿元,其中机构投资者持仓规模占比超过80%。
![图2: 收益凭证市场规模图](图片链接)
业内人士表示,新管理办法的实施对证券公司整体影响很小,且设置了最长不超过两年的过渡期,以平稳接续存量到期规模。
收益凭证业务自2014年试点以来,运行相对平稳,未出现违约事件。截至2024年8月底,全市场存量收益凭证数量达到1.76万只,成为证券公司中短期债务融资的重要方式。
![图3: 收益凭证发行情况图](图片链接)
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收益凭证可以通过灵活定制满足多样化资产配置需求;对个人投资者而言,则是一种财富管理工具。新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收益凭证业务的规范健康发展。
![图4: 投资者类型分布图](图片链接)
浮动收益凭证可以挂钩多种标的,条款设计灵活,有助于提升证券公司的产品创设和风险管理能力。随着新管理办法的实施,收益凭证业务将迎来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
![图5: 浮动收益凭证示意图](图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