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给饮酒者,车主也要担责?这事儿你得知道!

   发布时间:2024-10-17 12:08 作者:陈阳

近日,一起涉及借车给饮酒者的案件在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引起了关注。陈某与宋某相约聚餐饮酒,酒后宋某欲驾车回家,陈某虽未直接驾车,却将车辆交由已饮酒的宋某驾驶,并坐在副驾驶位置。不幸的是,途中宋某撞损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经鉴定,两人血液酒精含量均超标,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

“我一直坐在副驾驶,没碰方向盘,为什么我也有责任?”陈某不解。法院指出,陈某作为车主,明知宋某饮酒仍将车借出,并乘坐醉驾车辆,构成放任和帮助行为,因此也需担责。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两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与第三方车主达成谅解协议,故不涉及民事赔偿。法官提醒,若未达成谅解,第三方车主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将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划分,通常情况下驾驶员责任更大。

东丰县法院强调,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及共同饮酒者,若实施教唆、帮助、强制等行为,导致醉酒者驾车,即使未直接参与驾驶,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车主出借车辆前应仔细检查借车人是否具备驾驶资格、是否饮酒等,并确保车辆无缺陷,否则一旦发生事故,需与使用人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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